????史進峰
????針對高達7.38萬億的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一系列的監管組合拳正在推進。
????6月8日,商業銀行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針對地方融資平臺項目大量存在的資本金不足、銀行貸款被挪用充當資本金等現象,銀監會已于5月底向商業銀行及各金融機構下發《關于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搭橋貸款業務的通知》(下稱《通知》)。
????上述通知明確要求,“各單位自發文之日起,不得發放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及為企業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股票、股權轉讓發放搭橋貸款。”
????同時,此前監管層提出的重新落實地方融資平臺貸款擔保要求,將進一步趨嚴。
????一位國有銀行人士向本報記者透露,商業銀行將在今年3季度結束前完成地方融資平臺貸款擔保方式重新落實問題,對于原有以地方政府和人大開具的“擔保函”等方式提供的財政擔保方式,要轉換為規范的和具備足夠財務實力的擔保主體,諸如有實力的地方企業。
????不過,多位商業銀行地方分行人士坦言,商業銀行在清查地方融資平臺貸款,“解包還原”過程中遭遇到地方政府的強烈反彈;而在2010年平臺貸款收縮背景下,地方分行不得不面臨來自地方政府以及自身盈利沖動的雙重壓力。
????而各家商業銀行近期完成的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的第一輪排查,亦傳達出部分積極信息。一位國有大行黑龍江分行人士透露,該行排查結果很積極,除了一兩筆平臺貸款有進入股市嫌疑外,其他無大礙。
????地方保全難題
????事實上,早在今年4月份召開的第二次經濟金融形勢通報會上,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就明確要求對存在問題的地方融資平臺貸款應及時采取有效的整改、重組和保全措施。
????國務院此前曾明確指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中地方政府和人大所開具的“擔保函”應屬無效;而據權威人士透露,一些已經解包的平臺公司貸款中,有土地抵押的僅占3成左右,6成是違規違法的擔保,甚至存在資本金不到位、貸款被挪用的問題。
????不過,監管層嚴格要求規定期限內完成擔保重新落實的要求,仍然令銀行人士震驚。
????一位廣發銀行北京分行人士坦言,“對于新發放的平臺貸款,商業銀行有能力按要求辦事。但對于存量貸款,銀行和地方政府都沒有辦法。”而據建行公司業務部一位人士介紹,超過50%的政府平臺公司,采取的是地方財政擔保或隱性擔保的方式。
????“除地方財政擔保外,大量政府平臺公司還存在‘互保’,比如修地鐵的給修公路的擔保;另外,一些平臺公司由地方實體企業出面擔保。”上述建行人士分析。
????更為嚴格的要求勢必會導致地方政府更為強烈的反彈。
????以哈爾濱市為例,盡管2010年商業銀行信貸規模有所收緊,但并不妨礙哈爾濱市政府蓬勃的市政建設雄心。該市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前兩個月,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完成13.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50.3%;全市已開工項目中計劃總投資1億元以上的大項目增加5個。
????據當地一位國有銀行分行人士介紹,2010年哈爾濱市新開工道路相當于過去三四年之和,市政府還推出地鐵建設計劃。在一個中部省城龐大的市政建設胃口背后,需要大量的銀行信貸資金支持。
????上述人士介紹,2009年,工行、中行以及一些股份制銀行諸如興業,在土地儲備貸款領域就大顯身手,工行、興業土地儲備貸款投放分別約30億、20億。
????在地方政府市政沖動及同業競爭壓力之下,商業銀行難以“明哲保身”。上述國有銀行人士坦言,“你不做,就意味著放棄整塊市場。”
????而大量的此類項目,能順利融資的原因就在于地方政府的風險背書,財政性的擔保使得金融機構在評估風險時更放心。而擔保重擔需要從政府身上轉移到企業主體上時,能否找到足夠分量和數量的地方企業,將成為金融機構和地方政府共同面臨的難題。
????嚴控搭橋貸款
????社科院金融所中國經濟評價中心主任劉煜輝在對十多個城市地方融資平臺調研后發現,實際運作過程中,無論項目有無配套的土地、能否產生現金流以及項目建設期間是否有相應利息償還的財政補貼,商業銀行都會要求出具一份地方人大或地方政府財政承諾的擔保函,求得心理安慰。
????“盡管商業銀行明白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上述擔保函是沒有效力的,”劉煜輝分析, “商業銀行不是相信擔保函,而是相信在現有體制之下,政府融資平臺貸款隱含了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的信用。”
????在劉煜輝看來,地方融資平臺的問題,不僅限于擔保。最大的問題在于,如何對于項目本身配套土地價值進行合理評估。據劉介紹,目前地方融資平臺項目,多數有相應的土地配套或財政付息償還保障,單純靠擔保增信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目前各界對于土地價值的評估,都是基于未來土地價值依然會保持每年25%的增長,但這種評估都是基于過去增長的樂觀判斷,即所謂的“時間換空間”,但這個前提本身有問題,沒有考慮經濟本身可能出現大幅波動。
????同時,劉煜輝認為,從目前調研的地方融資平臺項目看,資本金債務化問題非常嚴重;一個是資本金本身不足;一個是商業銀行貸款變相被挪用為資本金。
????2009年年初,匆忙之中大批上馬的不少地方項目,在啟動之初就缺乏資本金支持;地方平臺從資本市場或者利用信托工具,通過搭橋的方式解決了資本金問題。“這屬于變相提高了地方融資平臺的項目杠桿率。”劉煜輝分析。
????監管層5月底下發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自發文之日起,不得發放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財政性質資金搭橋貸款及為企業發行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發行股票、股權轉讓發放搭橋貸款。
????同時,規定在借款人取得項目核準手續前,不得以提供流動資金貸款、項目前期貸款以及搭橋貸款的名義直接或變相向項目業主、項目發起人以及股東發放貸款用于固定資產項目建設。
????而對已發放的項目資本金搭橋貸款,各銀行應一律不得視作資本金到位,應要求借款人自行補充資本金,并考慮采取措施逐步提前收回貸款;尚未發放的資本金搭橋貸款一律不得繼續發放。其他性質的搭橋貸款也應按照相關協議,要求借款人盡快落實后續融資,歸還搭橋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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