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都市報訊(記者 龍天傳)近日,家住新興一路112號的盧女士及其家屬因養老金年審一事發愁。據悉,盧女士是一名賀州在梧退休工人,且因病無法行走,但當她希望通過退休單位的經辦人向賀州社保部門申請上門年審服務時卻遭到拒絕,并被要求自行前往相關經辦點進行年審手續,理由是盧女士已超過今年相關年審限期。對此,盧女士的家屬認為對方服務“很不人性化”。
家屬:
申請上門年審遭拒
“去年,我們是請人抬我媽媽去辦理養老金年審,誰知道,今年又得這樣做!”8月21日,盧女士的女兒王女士在電話中大吐苦水。王女士說,社保部門通過開展養老待遇資格認證工作,是為了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防止冒領養老金和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現象的發生,對此,她十分理解和配合。但在去年和今年,她母親需要辦理養老金年審時,想申請上門服務均被拒絕,這讓她很惱火。
王女士說,母親是原梧州地區印刷廠的一名退休工人,現因身患股骨壞死而導致喪失行動能力,故此前盧女士的養老金年審,均是通過同廠的另一名退休人員黎先生協助,向賀州市社保部門辦理。前不久,當王女士向對方提出希望申請上門年審服務時,卻被告知已不能提供上門服務,而必須自行前往賀院社區內的一個社保經辦點辦理。
記者發現,從盧女士家住的新興一路112號到賀院社區有將近15分鐘的車程,這對于一個行動不便的老人來說,是一個很痛苦的過程。去年,盧女士為辦理養老金年審,其家屬已經特意請人,先將患病的盧女士用擔架抬下四樓,并再打的前往經辦點。期間,盧女士曾一度因為傷口疼痛而落淚。因此,盧女士的家屬們都希望賀州市社保部門能夠提供上門年審等人性化服務。
經辦人:
已超過規定年審限期
隨后,記者聯系上該名一直協助盧女士辦理養老金年審的黎先生。黎先生表示,賀州市社保部門一直都有提供上門年審等人性化服務措施,只是盧女士的家屬“不關心”老人的近況,而使得超過相關養老金年審限期。
黎先生說,盧女士的養老金年審已經進行了5年,且每年年審時間都是從5月至6月。“在正常年審限期內,家屬只需要填份申請表,是可以申請到上門服務的,但超期就很難上門服務了。”黎先生坦言。最后,黎先生建議,盧女士的家屬可攜帶相關資料再次前往賀院社區的社保經辦點填寫一份申請表,再由對方向賀州市社保部門申請上門年審服務。“但是否能夠通過,我也不確定。”黎先生擔憂地說。
為了幫助盧女士盡快解決養老金年審難題,記者將其情況反饋至梧州市社保局。該局方面表示,只要其家屬同意,該局愿意上門協助患病的盧女士辦理養老金年審的相關服務。對此,本報記者將繼續跟蹤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