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陳雨燕)“懸掛防盜備案號的車輛還能上路行駛嗎?還能重新上牌嗎?”近日,有市民咨詢懸掛防盜備案號的車輛上牌相關事項,市公安交警部門對此為群眾答疑解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第十八條規定,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而防盜備案號是電動兩輪車安裝“車安網”防盜備案號的登記卡,僅作為防盜登記序號,并非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允許車輛上道路行駛的許可。
目前,經我市車管部門依法登記的電動兩輪車號牌主要有:電動兩輪摩托車對應的“大黃牌”、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對應的“大藍牌”、電動自行車對應的“小藍牌”。其中,電動兩輪摩托車屬于機動車,需要D或E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才能駕駛;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也屬于機動車,需要D、E或F的準駕車型的駕駛證才能駕駛;而電動自行車屬于非機動車,無須駕駛證。
懸掛防盜備案號的車輛,只要車輛資料齊全,可以到車管部門辦理入戶。市公安交警部門提醒,電動兩輪摩托車、電動兩輪輕便摩托車辦理入戶時,需攜帶車主身份證原件、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注冊登記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單。電動自行車辦理入戶時,需攜帶車主身份證原件、電動自行車合格證及增值稅普通發票。此外,若出廠超過兩年未辦理入戶的電動兩輪摩托車,還需在機動車檢測站進行安全檢測,合格后方可憑相關手續到車管部門辦理入戶。群眾如對業務有疑問可以撥打咨詢電話2063920或2063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