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零距離網-梧州日報訊(記者 姚藍婷)9月8日,記者從鐵路部門獲悉,10月1日起,全國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將全面使用電子發票,不再提供紙質報銷憑證,繼續提供“行程信息提示單”打印服務,同時增加線下電子發票申請渠道和購票(代辦)人開具服務,為老年人等旅客獲取電子發票提供便利。
全面使用電子發票后,如何開具電子發票?屆時,旅客本人在行程結束或者退票、改簽業務辦理之日起的180日內,可通過鐵路12306或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申請開具電子發票。為保障老年人等不便操作的旅客群體獲取電子發票,鐵路部門增加線下申請渠道和購票(代辦)人開具服務。旅客憑購票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在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票機申請開具電子發票并獲取“掃碼開票單”后,旅客本人或委托他人使用鐵路12306App掃描“掃碼開票單”上的二維碼,根據需求補全相關信息通過核驗后即可開具電子發票。
此外,購票(代辦)人可為乘車人申請開具已購車票及退票費、改簽費的電子發票。購票(代辦)人通過鐵路12306購票、退票和改簽后,可憑乘車人購票時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或憑訂單號、購票(代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到車站售票窗口申請開具已購車票、退票費和改簽費的電子發票。
旅客開具電子發票后,可通過鐵路12306App、個人所得稅App查詢、下載鐵路電子發票或通過郵件接收電子發票;如發生填寫發票信息有誤、企業信息變更等情況,在原電子發票開具時限內可申請換開3次。旅游、學生、研學等團體票不支持乘車人本人開具,可由購票人按相關流程開具電子發票。未通過鐵路客票系統辦理的非實名制車票、應急紙質車票及跨境旅客運輸車票等繼續沿用現行鐵路報銷憑證。